2013年8月9日

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Hiokse

希特勒取得政權之前, 德國的政治環境是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經濟衰敗, 失業嚴重,民生凋弊,人民極待一位有能力的當政者來救經濟, 解決民生問題。希特勒取得政權的原因有多種因素, 經濟只是一個最大因素而已。
       沒錯,希特勒取得政權是經過民主選舉而贏得國會多數(經過幾次敗 選之後,最後贏得國會多數)。這是人民的選擇。 德國人民沒有失望,希特勒上台之後,德國的經濟,突飛猛進, 一竿見影,德國人民的生活水準很快就超越歐洲各國。 希特勒的能力及執政效率,到現在仍是無人可比。問題是, 德國人民在選他當政之前無法預料到:希特勒的魔鬼般的獨特性格, 最後導至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
(到後來無人能控制希特勒而扭轉乾坤。)
      總之,德國人民終究要承擔民選希特勒的黨執政的責任與後果 --喪失好幾百萬的軍隊、無數的武器裝備、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失去 超過三分之一的領土等等。  好在,現在的德國人民與他們的後代子孫仍能夠有世界一等的他們自 己的國家,過著民主、自由、有尊嚴、人權的幸福生活
     再想一想,台灣人民仍舊不想要終結那個經久(60多年)污腐敗 ,司法不公不義,的外來殖民統治的壓迫。 明知外來的殖民者的終極目標是「終極統一」(其實是被併), 仍要繼續投票支持外來殖民統治。
      放任外來的殖民統治者大舉國債,浪費公帑,門戶洞開, 開放中國各行各業來台灣,...。 二千三百萬的人民在彈丸之地的台灣, 不會被十三億的中國人淹沒才怪!一旦沒了自己的國家,想想看, 子孫後代豈能免於過著被壓迫、無人權、無尊嚴、無自由民主、 失業、窮困的生活嗎?    (南非人民為什麼不投票給白人來當總統! )    今日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 台灣人民也終究要承擔民選外來殖民者執政的責任(搞台灣經濟) 與(被出賣而)亡國的一切後果!
天佑台灣!會嗎?台灣人不自助,豈能望天助?
(Hiokse)
scl2013-08-11 08:47:46 回應

近年來許多公眾議題都有年輕人參與其中。

 
王小隸說:「什麼問題都不解決也沒關係?人也就寂寞,沈默了…想要推動社會進步,公民教育就要更努力去做。」

scl2013-08-09 11:07:07 回應

記得:是誰在苗栗縣蓋「馬屁館」?用意何在?
是誰在苗栗縣強坼大埔民房,強佔民地與農地?
請看德皇威廉一世 (Kaiser Wilhelm I) 及德意志帝國的司法及法官。 再看看,今日台灣的外來的殖民統治者所開的法院如何執行司法的: 國民黨所開的法院的檢察官及法告如何替統治者的貪官及他們的幫凶 者掩滅証據,為犯罪者(貪官及同黨)當「辯護律師」 的角色來替他們脫罪!又如何利用不公不義的司法來誣告、 陷害被他們統治的「善良的台灣人」!讓台灣人民蒙受冤屈, 求助無門! 
「善良的台灣人」,覺醒罷!  不要再替外來的 殖民統治者做幫凶!
 warren
scl2013-08-09 11:05:09 回應
希特勒是民選的總理!
scl
scl2013-08-09 11:04:25 回應

三個發人省思的歷史故事
第一個故事:
清末,法國使臣羅傑斯對中國皇帝說:
“你們的太監制度將健康人變成殘疾,很不人道。”
沒等皇帝回話,貼身太監姚勳搶嘴嗆道----
“這是陛下的恩賜,奴才們心甘情願。怎可詆毀我大清國律, 干涉我大清內政!?”
評論:
做了奴隸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隸,還以為自由是病
林語堂先生曾說過,中國有一類人,身處社會最底層, 權利時時刻刻在受到著侵害,卻有著統治階級的思想, 處處為統治階級辯護, 在動物界能找出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第二個故事:
十八個世紀,
德國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宮。一次, 他住進了行宮,登高遠眺波茨坦市的全景, 但他的視線卻被一座磨坊擋住了。皇帝大為掃興。這座磨坊“ 有礙觀瞻”。
他派人與磨坊主去協商,打算買下這座磨坊,以便拆除。
不想,磨坊主堅決不賣,理由很簡單: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來的, 不能敗在我手裡,無論多少錢都不賣!
皇帝大怒,派出衛隊,強行將磨房拆了。
倔強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讓人驚訝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敗訴。
並判決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這座磨坊,並賠償磨坊主的經濟損失。
皇帝服從地執行了法院的判決,重建了這座磨坊。
數十年後,威廉一世與磨坊主都相繼去世。
磨坊主的兒子因經營不善而瀕臨破產。
他寫信給當時的皇帝威廉二世,自願將磨坊出賣給他。
威廉二世接到這封信後,感慨萬千。 他認為磨坊之事關係到國家的司法獨立和審判公正的形象。
它是一座豐碑,成為德國司法獨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徵, 應當永遠保留。
便親筆回信,勸其保留這座磨坊,以傳子孫。
並贈給了他6000馬克,以償還其所欠債務。
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後,十分感動。
決定不再出售這座磨坊,以銘記這段往事。
正如十八世紀中葉英國首相威廉·皮特所說:
“即使是最窮的人,
在他的小屋前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
屋子可能很破舊,屋頂可能搖搖欲墜;
但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他的千軍萬馬也不敢跨過這間破房子的門檻。“
評論:
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獨立的時候
是在被稱為家的房子裡,
如果連這一棲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
人到哪裡去尋求和確保自己的獨立自主安全和幸福了?
財政權是其他權利的基礎和保障,
也是人類自由和尊嚴的根基。
財政權使個人權利具體化,
從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政府對個人權利的侵犯。
第三個故事:
 這個故事發生在柏林牆倒塌之後的德國。
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
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
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 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裡,
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名叫高定,
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
幾聲槍聲響,
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
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
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
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
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堜_。
當然他也絕沒想到,
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倒,
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
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堜_三年半徒刑,
不予假釋。
他的律師辯稱,
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
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
法官當庭指出:
“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
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
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
作為員警,
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
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
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
此時此刻,
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
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評論:
在這個世界上,
良知是最高的準則,
是不允許用任何藉口來無視的。
自然法永遠高於社會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