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台灣油源之發現與經營

台灣油源之發現與經營
高雄文物第一卷第三期1955.9.25出刊p.16~17
 
    我國文獻中,載有台灣之天然氣燃燒,並被目為神異之事,發生地點主要在新營之枕頭山,屏東之鯉魚山及岡山之滾水坪螺底山等地。距今八十年前(清道光十年公元一八三O),有邱茍者,在苗栗後龍巄溪發現石油浮於水面上,於是用手掘井一口,深約 三公尺 ,每日採得油約十斤,供點燈及醫藥之用。光緒三年間(公元一八七七年)欽差大臣沈葆楨來台巡視後,在次年設礦油局,買入機械,並延聘美國技師二人,做採油工作,每日產油約廿五擔(每擔約一百斤)。同年十一月,美技師因事離去,工作於是停頓。據日本人報告,共曾鑿井五口,最深達一二O公尺,後有邱玉每月納稅三十元,採收舊井中湧出之石油,每日約得六十斤。
    日據時期,由光緒二十八年起(明治三十五年、公元一九O二年)分別由日海軍,台灣礦業株式會社,日本石油株式會社及帝國石油株式會社等,先後在台北之中和庄,新竹縣之湖口、竹東、寶山、錦水、出磺坑、通霄,台南之六重溪、竹頭崎、凍子腳、牛山,高雄縣之甲仙、千秋寮、內寮等地鑽井,僅在出磺坑得有原油,錦水、竹東、六重溪、牛山等得有天然氣,其餘地點均無所獲。
    台灣光復後,國策規定石油工業,為國防工業,應由資源委員會中國石油有限公司經營。在台計接收日海軍第六燃料廠,日本石油株式會社,帝國石油株式會社,日本石油販賣株式會社,台拓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台灣天然瓦斯研究所等單位,分別改組為中國石油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台灣油礦探勘處,台灣營業所,嘉義溶劑廠,新竹研究所等五單位,從事各項有關工作。
註:海軍第六燃料廠正式名稱應為第六海軍燃料廠
 
民國27年(1938)中國甘肅玉門採油成立甘肅油礦局籌備處
1941年任命徐名材為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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